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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分销运营管理部如何解析“互联网+医疗”

发表日期:2016-4-23 作者来源:派谷网络 浏览次数: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网络的大面积普及,我们已经全面进入一个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然而医药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医药行业”互联网+“的与众不同。”互联网+医疗“会产生什么样美妙的化学变化,分销运营管理部就此话题举办了一场知识盛宴,各个同事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探讨、分析。

  且看大家观点:

  郑静燕

  传统的药品销售一般采用逐级代理的模式,药品销售信息通过不同层级的代理传达,再经过医药代表、医生到达市场终端。互联网的出现颠覆了传统流通方式。为此,郑静燕提出的观点为:拥抱变化+适应变化+改变变化,与大家分享的更多的是医药行业销售模式的变化:

  医药电商现在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以嘉事堂、一心堂、国药股份、第一医药、九州通、上海医药、英特集团为代表,这几家医药商业领域的上市药企,具备线下连锁药店、药品配送能力;二是以岭药业、太安堂、康恩贝、康美药业、同仁堂这类药品生产企业进军医药电商,此外还有传统医院、传统企业和HIS厂商的整合;三是搭建第三方药品销售平台,例如天猫医药馆、京东医药城、1号店;四是以华润集团健一网、七乐康为主的独立垂直电商等。

  张煊薷

  医药电商潮起,主要源于监管部门管制由紧到松的政策引导。因此,张煊薷从医改的角度进行分享:

  中国互联网药品经营始于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商店开办了国内首家网上药店。据媒体报道,到当年年底,线上业务为企业贡献的销售额仅仅只有3万元。

  尽管如此,监管部门很快作出反应。1999年前后出台的一系列文件都明令禁止网上售药。

  对药品安全性的担心一直是监管部门放开网上售药的纠结之处。不过,堵不如疏。2000年,药监部门允许北京、上海、广东和福建四地进行网上销售非处方药试点。

  非处方药网上销售随后逐步解禁。2004年,政府推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企业“不得直接进行或撮合药品交易”,但可以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紧跟着,2005年,政府有条件放开连锁药店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规定药品只能由网上药店自行配送,同时严禁向个人销售处方药,严禁医疗机构上网销售药品。自此以后,不少连锁药店自行开设网上售药业务,成为所谓“自主型医药电商”。

  互联网药品经营管制松绑的期待之下,2014年,阿里、京东、一号店等电商巨头纷纷申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目前都已A证在手。这意味着一旦新政出台,它们就可以名正言顺与个人消费者进行交易。

  医药电子商务竞争对手,如七乐康、壹药网、天猫医药馆等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国药的1健康商城也加入了这场战争中。那么,对比竞争对手,我们的1健康商城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呢?罗嘉欣、秦博超及肖梦霖通过各方面的信息收集、比对,分别总结出以下观点及建议:

  秦博超

  首先,我们的商品偏重保健品类;其次,在价格方面,我们并没有优势;再次,我们只有网页版店铺,缺少手机app应用版本;最后,从网页的设计和涵盖的品种方面,我们的专业度显得略低。

  罗嘉欣

  首先,1健康商城的首页有非常多的信息,建议以更加简洁的方式呈现;其次,搜索提示作为基本功能,应当加上;第三,商品简介希望可以添加商品通用名以及规格信息;最后,建议添加查询实体药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功能,将实体药店和网上商城联系起来。

  肖梦霖

  第一,把握动向,找好定位,发力精准;第二,做好PC端,挑战移动端。第三,充分利用自身品牌优势扩大在个人消费者中的知名度。

  “互联网+医疗”是大势所趋,什么样的模式可以赢得政府的支持,什么样的服务可以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各个竞争对手正在摩拳擦掌的摸索与探究,作为医药行业的要员,我们更应积极投身这场热潮中,改变、改革、创新以寻找我们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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