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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邮税仍保留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

发表日期:2016-4-9 作者来源:派谷网络 浏览次数:

    4月7日晚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即大家通常所说的“正面清单”。这意味着,以后只有在清单上的消费品才能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并且需要严格执行新的海淘税收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昨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正式执行新税制,新的行邮税政策也同步实施。而对于此前大家热议的“50元免征税额”,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此次调整行邮税政策只涉及税目和税率,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的规定并没有变化。

    化妆品要求非首次进口

    配方奶要按食安法要求注册

    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葡萄酒首次被列入清单中,生鲜则不在其中。“我们以后就需要调整这些品类,下架生鲜类产品,新增葡萄酒类别。”天猫国际方面表示。

    清单中提出了一些细化的要求,如化妆品要求非首次进口,配方奶要按照食安法要求注册等。不少跨境电商平台方表示,鉴定标准仍然有歧义,如化妆品要求非首次进口,怎样算首次进口呢?“‘首次进口’是指首次从保税区进口呢?还是首次从一般贸易进口呢?如果是后者,范围明显会扩大不少。”天猫国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和相关部门沟通,落实具体执行的标准和方式方法。

    “该清单的发布,旨在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而扰乱正常贸易秩序,以及便于日常征管操作。”杭州检验检疫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今后,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则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须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该清单会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行邮税调整只涉及税目税率

    仍保留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昨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执行新税制,新的行邮税政策也同步实施。此前,不少人误解为行邮税取消了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此系误读。

    根据海淘新税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改按货物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综合课税,同时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50元免征税额。

    税改后,一些无法向海关提供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仍按行邮税征税。根据新的行邮税政策,将此前的四档税目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分别为15%、30%、60%。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行邮税政策只涉及税目和税率,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的规定并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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